為了加強對我校校園用語用字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并及時糾正,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語言文字機構成員負責全校的語言文字監督檢查。在學校的日常工作和教學活動過程中,各班主任對班級師生用語用字情況負有監督和檢查的責任。
二.班主任要具體做好對本班學生進行語言文字規范化使用的宣傳和落實工作,要利用班會、班級黑板報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是落實本班語言文字定期檢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要定期(每個星期)把本班語言文字規范化情況在集備會上匯報。
三.學校語言文字機構成員除平時加強對各部門用語用字情況的監督檢查外,還要負責每學期組織一次對校園用語用字情況的集中檢查,也可根據需要,對存在較嚴重問題的部門組織專項檢查或抽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